提單是通常所稱 “提單”是指 “海運提單”(Ocean B/L) 而言。它是運輸契約的一種形式。是承運人 (船公司) 在托運人(或發貨人)交運貨物后,發給托運人的一種憑證。它有如下作用:(1)是證實承運人已收理貨物的一張收據。(2)是證明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已簽訂運輸合同,并表明相互間權利和義務的文件。(3)是一種物權憑證,它確定了貨物的所有權,并規定了必須憑提單才能提取貨物。在國外,提單是有價證券,可以在市場上流通。提單的主要內容包括下列各項:船公司名稱,托運人、收貨人以及被通知人的名稱和地址,裝載的船名、航次、裝運港和卸貨港的名稱,貨物的名稱、件數、重量、體積、嘜頭及件號,運費的支付情況,有效提單的份數,提單的簽發日期和地點,承運人和托運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規定,最后由承運人或船長簽字。以上內容絕大部分是預先印好的。其內容大多數是維護了承運人的利益。通常一批貨物同時發行數份正本提單,每份正本提單均有同等效力。按海運習慣,貨物到達目的港后,憑其中任何一份正本提單均可要求提貨,但其中一份如已提走貨物,其余各份立即失效而作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