訂艙是貨方向船方洽訂載運貨物(或集裝箱)艙位的一種行為。一般是洽訂班輪的部分艙位,由港方代理機構辦理,也有貨方直接向船公司洽訂,或形成專門的訂載中心辦理載運貨物艙位的洽訂工作。通常的手續是,托運人先向船公司查詢船期,并將貨物名稱、集裝箱數量、出口時間等告知船公司。貨方根據合適的班輪船期,向船方訂艙,船方根據能提供使用的貨艙容積、載重量或箱位和具體訂艙的貨載特點(如種類、性質、運費等),擬定合理的選載方案,通過代理與訂艙人聯系落實。并發出訂艙單 (Booking Note)。如果是集裝箱運輸,則在訂艙后,在取得訂艙號的同時,一般從承運人處取得空箱以便裝貨。訂艙方式根據雙方習慣或需要而定,可用口頭、電話或書面方式均可,訂艙的效力相當于成立運輸合同,但實際上一般都未簽訂運輸合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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